长江委督导宜春市河长制工作

来源:宜春市河长制办公室 时间:2017/10/17 作者:佚名 点击:2173次

根据水利部督导河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水利部长江委水资源局副局长洪卫率队一行5人,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省河长制工作处处长邹崴陪同督导。

督导组一行重点对我市铜鼓县进行了现场检查,在铜鼓县先后查看了永宁镇八亩村河道巡查保洁、八亩村村级河长办公室、大塅镇隘口村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塅水库退养及库区整治等情况。检查组在铜鼓县召开座谈会,省河长制工作处处长邹崴、宜春市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李万文、铜鼓县县长黄为民分别介绍了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情况。

督导组组长洪卫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一是各级河长高位推动、带头履职。各级党政领导积极响应中央的决策部署,带头巡河,切实履职;二是工作扎实。水利部要求的“四个到位”得到全面落实。即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全面到位。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巡查制度形成常态化,各项行动扎实开展;三是重点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建立纵向横向上的联系,尤其是铜鼓县村级河长办的设立,使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得到解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的提出,进一步提升河长制工作,打造了河长制升级版。

对做好下步工作,督导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实化;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河长办的能力建设,发挥好河长办在综合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服务好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信息平台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加大宣传力度;四是进一步抓好相关制度的出台,切实保障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做好一河一策的顶层设计和培训指导。

市河长办、铜鼓县政府等领导同志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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