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保障农村集中用水安全,今年3月起,宜春市开展了各县市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划分工作。目前樟树、袁州、奉新、靖安等县市区16个乡镇的水源地保护区技术划分方案通过了市级审查。保护区划定后,农村水源地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保护区内将禁止存在排污口等影响水环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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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保障农村集中用水安全,今年3月起,宜春市开展了各县市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划分工作。目前樟树、袁州、奉新、靖安等县市区16个乡镇的水源地保护区技术划分方案通过了市级审查。保护区划定后,农村水源地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保护区内将禁止存在排污口等影响水环境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