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期间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3/30 作者:佚名 点击:1370次
根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清明的放假安排是: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照常上班。经院研究,现将院假日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请自行安排好工作和休息。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按照《关于在我院实行干部值守的通知》(赣西勘设【2015】17号)值守安排,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落实值守。
二、为杜绝公车私用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有关规定,节假期间院公车一律在院办公大楼指定位置存放, 实行电子视频监控管理。有特殊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车时,必须报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存放。违反以上规定,因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和行政处罚、责任由用车人和司机承担。驾驶员必须手机畅通,24小时开机。
三、节假期间出差必须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院中层以上干部必须24小时开机,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存在用水故障或用电安全隐患请及时向院办公室反映,由院办公室及时处理,确保全院职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请全体职工务必严格遵守。
江西省赣西土木工程勘测设计院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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